(招标编号:LNLH-2025-053-01)
项目所在地区: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医院地下停车场共建项目预算金额为631.2万元,招标人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院地下停车场共建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院地下停车场共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医院地下停车场共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停车场运营管理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停车场服务或停车场运营或停车场管理等相关业务);(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注: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手写签名并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停车场运营管理能力的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解放北路101号
七、其他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联合体参与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人:刘戎、王亚男、王一迪、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