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3]142号、长发改投资[2024]137号文 批复,项目业主为******委员会,本项目业主委托******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有两条道路组成,分别为①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和②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
①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设计全长为0.54km,连接线设计全长为121.016m,道路设计等级均为二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②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设计路线长275.55m,连接道路设计路线长约153m,道路设计等级为三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5875.1645万元(其中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为4991.8736万元;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为883.2909万元),建安投资约为3648.6356万元(其中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大道北延工程为2870.6013万元;发网西侧道路工程及318国道与发网西侧道路交叉口交通工程-发网西侧道路工程为778.0343万元)。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第01标段。
第01标段:本项目上述路段内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三改(改河、改渠、改路)、交叉工程等)、排水、交通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机电工程等的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与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和相关科研、专题报告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等。
设计施工总工期:
300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30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270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自项目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机电工程、绿化工程除外)。
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机电工程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8个月。
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保活期12个月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绿化工程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2个月;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3.8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l/col******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中央大道******集团A座609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邮政编码:310008
联系人:来冬超
电话:0571-******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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