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邯郸市滏东大街-赵都路三节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4901.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0458.64 万元,建设规模:(1)南环五交口,该节点为南环路、滏东大街、渚河路五路交叉,工程方案新建渚河路跨滏东大街跨线桥。(2)北仓路五交口,该节点为北仓路、滏东大街、赵都路五路交叉,工程方案新建北仓路跨线桥上跨五交口。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北仓路五交口周边停车场改造等 ,建设地点: 邯郸市中心城区 。2.1.1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1.2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3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按照评标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标段评审。(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一标段:南环五交口,该节点为南环路、滏东大街、渚河路五路交叉,工程方案新建渚河路跨滏东大街跨线桥。第二标段:北仓路五交口,该节点为北仓路、滏东大街、赵都路五路交叉,工程方案新建北仓路跨线桥上跨五交口。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5602.773万元;二标段:28381.203万元。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两个标段资质要求一致):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及期限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08:30至2025-04-08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王思琪 ,联系电话:0310-******、******。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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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滏东大街-赵都路三节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邯郸市滏东大街-赵都路三节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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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 | 地址: | ******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朝轩 | 联系人: | 王思琪、苗佳佳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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