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周坞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招代理服务项目
发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平镇周坞山村土地整治项目招代理服务,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周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现对外公开招代理服务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和平镇周坞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周坞山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回填、灌溉沟渠、混凝土管、分水窨井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估算价约为32万元。(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最终预算价结算)。
3、代理服务内容
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代理服务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5、参与投标人需携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提供资料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6、开标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代理单位于******人民政府3号楼3楼301会议室参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10点20分(逾期恕不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
联系人:何主任 ******
长兴县和平镇周坞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