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限公司 受******法院的委托,现就******法院食堂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FL-2025-1001(CG)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法院食堂维修 | 项 | 1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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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3日 (邮件报名)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邮箱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代理公司邮箱******0@qq.com,同时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至代理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作为报名成功时间,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报名。),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至报名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注意查收。
3.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4)报名表(见附件)。
注:(1)以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齐全的不予认可;(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30前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幢17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磋商开始时间及地址:2025年03月18日09:30******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幢17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十.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琦薇 联系电话:******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幢17楼
2.采购人名称:******法院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
3.质疑函接收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法院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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