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密市就业创业综合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4)Z-514
项目名称:哈密市就业创业综合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就业创业综合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线上公共就业服务软件开发、线下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改造共两部分。1.线上创业就业综合信息一体化平台开发:统筹突出本地特色的就业服务形式,利用中国新疆人才网提供数据和哈密市本地就业数据,结合哈密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区域特点,打通哈密市、县、乡村多级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瞄准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发展,形成六大产业岗位需求图和六大产业人才分布图,实时了解产业发展和产业人才储备情况,为哈密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催生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规划建设 9 个核心业务系统:公共就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及 APP、零工市场综合服务平台、后台综合管理系统、维权服务系统、大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平台、人岗精准匹配及推送系统、三网融合短信服务平台和跨平台数据交换服务平台。2.线下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改造: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一楼大厅改造和社会保险服务二楼大厅改造,改造面积约 560 平方米。公共就业服务一楼大厅改造:规划建设 52 个招聘摊位,分为 9 个功能区域:智能化招聘区、自助服务区、求职网吧区、职业指导区、素质测评区、企业面试洽谈区、多功能直播区、综合服务会议区和大数据展示区。并配备招聘大厅导视设备、求职招聘自助网吧终端、招聘摊位职位信息展示屏、招聘摊************服务中心包括劳动维权受理区、信访接待室、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争议调解室、劳动维权洽谈室,打造出集信访接待、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劳动维权平台,有效提升劳动维权服务能力和效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投标;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时,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6、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7、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层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恒志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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