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二期)中标公示
******有限公司建设的环城河环境提升工程(二期)于2024年9月4日9:30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控制价(元)
第1名
******有限公司
******
第2名
/
中标工期:100日历天
拟确定中标人
投标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项目负责人
王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浙************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1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发 包 人
发包人地址
项目描述
被否决投标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公示期限
2024年9月6日 08:30 时 至2024年9月9日 17:30 时(不少于3日)
(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备 注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鲁迅中路370号
联系人:阮国栋 电话:******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马丽燕 电话:0575-******
2024年 9 月 5 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办公室 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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