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4-XM0211
项目名称:厦门海关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招标
预算金额:12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要求 | 交付地点 | 交付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合同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1-1 | 有机氚碳制样装置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47.6 | 75.4 | |
1-2 | 水中氚电解浓集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27.8 | ||
2 | 2-1 | 荧光定量PCR仪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32 | 48 |
2-2 | 液氮冷冻研磨仪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16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有机氚碳制样装置: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水中氚电解浓集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荧光定量PCR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液氮冷冻研磨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三)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报名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65号
联系方式:钟工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林欣******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欣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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